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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小商店(08)— 人参类商品发布规范

作者:重庆互联网小徐 发布时间:2025-03-06 浏览:19913 赞(1850 收藏 评论(0)

一、商品标题规范:

品牌+原产地+年限+品种/品名+重量+其他商品描述

品牌(非必填):中文品牌/英文品牌

原产地(必填):日本、朝鲜、中国长白山等

年限(必填):填写人参生长年限

品种/品名(必填):高丽参、西洋参、园参、花旗参等

重量(必填):请根据实际商品净重填写

其他商品描述(非必填):尺寸、包装等

例如:北京同仁堂长白山3年人参500g/盒

二、商品图片要求:

与商品标题对应一致的商品实物图片,图片中可包含内容说明,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品牌、商品名称、规格型号等商品信息。

三、商品类目:

请选择【食品饮料:传统滋补:人参/西洋参】类目

四、人参类商品发布特殊要求:

1、 禁止发布五年以上人参、野生人参、林下参、野山参;

2、 禁止描述人参类商品明示或暗示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效;

3、 发布人参时需要在商品素材中标明食用量≤3克/天,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;

4、若经营单一的且未经炮制、加工的人参类初级农产品须符合以下要求:

4.1 商品外包装须符合《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应当在包装物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、产地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、生产日期;

4.2 需在商品详情处自我声明不属于中药饮片,不得替代中药饮片作临床调剂和中成药原料使用。

五、常见问题

1、 个人类型店铺暂不支持售卖人参类商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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